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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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21: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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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第一节 事故性质的认定 一、熟悉事故性质认定的原则和程序; 二、掌握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分析方法和事故性质的认定方法; 第二节 事故责任的划分 一、了解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安全生产法、国家和部门发布的有关内容; 二、熟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的依据; 三、掌握事故处理意见的形成方法及格式; 第三节 事故教训 熟悉典型案例的事故教训和事故的总结。 第四节 整改与措施 一、熟悉安全生产事故整改的主要技术、管理、教育培训措施; 二、掌握事故整改意见的提出、整改措施分析与制定、整改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第五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典型事故案例的报告、调查、取证、分析、性质认定、责任划分与处理、整改措施与总结的熟悉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处理有关知识和预防事故再次发生方法的熟悉程度。 考试内容: 一、熟悉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二、掌握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方法; 三、掌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等方面的有关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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