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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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21: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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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熟悉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的责任。 第三章 相关法律 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的掌握程度;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行政处罚的类别、适用范围等内容的掌握程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应负的法律责任和对相关法律的了解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二、熟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三、掌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刑事责任。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一、了解立法依据、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了解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三、了解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 四、了解适用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原则; 五、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权利; 六、了解行政处罚的程序、执行; 七、熟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 二、熟悉劳动安全卫生法规; 三、熟悉劳动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具体规定; 四、熟悉劳动过程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了解立法依据、职业病范围; 二、了解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职业病的前期预防; 三、了解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四、熟悉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五、掌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 二、了解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的具体要求; 三、熟悉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的具体要求; 四、熟悉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五、熟悉矿山安全的监督与管理主要内容; 六、掌握矿山事故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总则; 二、熟悉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的法律规定; 三、掌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总则; 二、熟悉道路通行的法律; 三、熟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四、熟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相关规定 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目的及有关单位安全责任等规定的掌握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制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重要意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和权利、煤矿安全监察等规定的掌握程度;对我国制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重要意义、特大安全事故的界定和相关部门责任以及对未履行责任者处罚等规定的掌握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制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的种类及程序等规定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了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总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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