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初始注册的条件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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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6 2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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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5年6月1日开始受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申请。 凡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2003年度考核认定合格,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般应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6个月内经所聘用单位同意,申请初始注册。 一、 初始注册的条件 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认定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注册登记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应不少于40学时。2005年初始注册遵循有效、方便、经济的原则,提供注册前一年内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二、 申请初始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可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 三、 初始注册的程序 1.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首先应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初始注册申请表; 四、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1.申请200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人员,请首先与您所在的省级(安监局或煤监局)或部门(各部委或中央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联系,参加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待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后,填写初始注册申请表,初始注册申请表要求一律按照固定格式在计算机上录入并打印,以打印稿的形式上报至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初审;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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