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07安全工程师考试5.8起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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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11 16: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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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人劳保专[2007]28 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1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组织实施,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考试时间与应考说明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静音、无编程、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配发草稿纸,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㈠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㈡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㈢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㈣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㈤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㈥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 1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时间、办法 ㈠报名时间:2007年5月8日~5月31日。 ㈡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方法: 1、报考者到各报名点购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 2、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查后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审查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3、申报人持报名有关材料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联系电话:65320005) 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⑴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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