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5.29-6.9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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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24 16:2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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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人考〔2008〕47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4号),现将《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它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它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它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它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9月6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08年9月7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29日-6月9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6月12日-6月17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1.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田林路191号) 报名点代码:2818 联系电话:64855322-258、253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逸仙路88号) 报名点代码:9696 联系电话:65161655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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