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公告2003年第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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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5 1:3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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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17日,我关在番禺区小罗塘番禺食品冷冻厂内及附近车场检查9个40尺集装箱装载进口的冷冻食品时,查获其中共278.6876吨冷冻食品未向海关申报。 1998 年12月21日,广州正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海关称上述货物均为该公司所有,1999年7月14日,我关收取该公司保证金1万元。后由于该公司未能提供上述货物的有关资料,我关对其主张所有权行为未予确认。2001年12月26日,我关对外公告,决定对无人主张所有权的上述278.6876吨冷冻食品予以没收。 鉴于广州正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已解散,有关人员无法联系,其向海关缴交的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无法退还。现我关予以公告,请原交款人在公告期满之日起90天内持有关单证来我关办理退还手续,逾期视同放弃资金,我关将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处理。 特此公告。 转贴于:报关员考试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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