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海关人员的6项禁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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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5 1:2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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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高消费活动,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二、 严禁向管理相对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三、 严禁收受管理相对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礼物等,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四、 严禁以打招呼等任何方式干扰办案,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五、 严禁泄漏海关业务秘密,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六、 严禁参与、庇护走私,违者一律开除; 海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纪律,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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