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每日学习指导(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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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16 21:0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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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海关对报关电子数据和书面报关单证进行审核后,在海关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报关人员要配合海关进行货物的查验。 4.属于应纳税、应缴费范围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位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进出口税费。 5.完成上述手续,进出口货物经海关放行后,报关单位可以安排提取或装运货物。 除了以上工作外,对于保税加工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等,在进出境前还需办理备案申请等手续,进出境后还需在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方式向海关办理核销、结案等手续。 (三)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 《海关法》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 所谓自用合理数量,对于行李物品而言,“自用”指的是进出境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进出境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数量;对于邮递物品,则指的是海关对进出境邮递物品规定的征、免税限制。自用合理数量原则是海关对进出境物品监管的基本原则,也是对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要求。 1.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报关 我国海关规定,进出境旅客在向海关申报时,可以在分别以红色和绿色作为标记的两种通道中进行选择。带有绿色标志的通道适用于携运物品在数量和价值上均不超过免税限额,且无国家限制工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带有红色标志的通道则适用于携运有上述绿色通道适用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的旅客。对于选择红色通道的旅,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他申报单证,在进出境地向海关作出书面申报。 从航空口岸进出境的旅客,除按照规定享有免验和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均应填写《申报单》,向海关如实申报。在《申报单》申报事项中选择“否”的进出境旅客,可以选择绿色通道通关;在《申报单》申报事项中选择“是”的进出境旅客,应在《申报单》相关项目中详细填写所携物品的品名/币别、数量/金额、型号等内容,并选择红色通道通关,海关按规定验放。 2.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报关 进出境邮递品的申报方式由其特殊的邮递运输方式决定。我国是《万国同邮政公约》的签约国,根据《万国邮政公约》的规定,进出口邮包必须由寄件人填写“报税单”(不包邮件填写绿色标签),列明所寄物品的名称、价值、数量,向邮包寄达国家的海关申报。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报税单”和“绿色标签”随同物品通过邮政企业或快递公司呈递给海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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