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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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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6 0: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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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06年第16号(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6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公告
【发布日期】 2006-4-7
【生效日期】 2006-5-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为了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
  本《目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当严格按照《目录》中关于规范申报商品品名、规格的要求,认真填制报关单并依法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公告。转贴于:报关员考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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