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70号海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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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6 0:3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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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70号(关于公布2006年版《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澳门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70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5-12-31 【生效日期】 2006-1-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现将《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06年版)》和《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澳门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06年版)》(以下简称《标准表》,见附件1、2)予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标准表》中使用了简化的货物名称,其范围与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号的货品一致。 特此公告。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转贴于:报关员考试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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