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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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7 8:4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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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1号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进出境物品监管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3号公告),为保证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测试及试运行工作如期开展,海关总署决定临时使用SITA网地址BJSHGCA接收传输报文。报文格式为世界海关组织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制定的PAXLST报文标准,具体详见附件。请各航空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相应系统改造工作,尽快与全国海关信息中心联系系统测试,并于2008年5月30日前完成测试。 附件:中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报文格式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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