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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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5 11:2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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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8年第51号公告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为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于200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于2007年对《目录》进行了修订。上述目录分别以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6号和2007年第50号对外公布。根据当前海关监管的需要,海关总署制定了2008年版《目录》,该《目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目录》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 海关总署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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