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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内地与香港相关考试互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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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5 12: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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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在杭州正式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报名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两科目;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报名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两科目。豁免考试科目有效期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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