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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2006注册会计师考试4.1222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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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5 12: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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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宁波2006注册会计师考试4.12-22报名

 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将于2006年9月15至17日举行。根据财政部 财考[2006]1号文件精神及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统一部署,现将宁波市2006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历或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2006年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凭就读院校的书面证明(需写明大四)也可报考。

  二、考试科目、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二)报名地点: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县(市)、区考生到所在地财政局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宁波市区(含海曙、江东、江北区)的考生统一到市财政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地址:县学街173号宁波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三)报名时间:市本级报名点为2006年4月12日至4月22日(双休日不休息);各县(市)、区报名点报名时间在上述期限内自定。

  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

  (二)考生可选择全部或部分科目报名,每科缴纳考务费50元。

  (三)报名时征订考试用书。

  (四) 已持有宁波市注册会计师报名ic卡的考生,须凭ic卡报名。

  四、英语测试

  在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实施的英语测试的具体报名事项届时见宁波注协www.nbcpa.org.cn网站最新通知或各报名点公告。参加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和已取得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通过英语测试发放合格证,并记录为行业基本信息,该项测试合格证不作为取得全科合格证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考生可就报名有关事项进行咨询,报名咨询电话:87188230(平时) 87296173(报名期间)

  各县(市)、区报名地址:

  鄞州区财政局会计科(前河南路16号) 28866603 28866604.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东钱湖镇钱湖南路228号) 88366940 88362288.

  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二楼财政局综合处 86763615.

  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一楼9号窗口 (长江路1166号) 86783531.

  镇海区财政局(镇海城河西路175号)305室 86274015

  保税区财政局 宁波北仑保税区大厦1605室 86820040

  奉化市财税局(南山路147号) 88522372

  余姚市财政局209(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62715048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慈溪分校(浒山街道峙山路108号)63810971 63898233 63837103.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宁海分校(桃源南路191弄6号)65510019 65215226

  象山县财税大楼408室(象山丹城丹峰西路163号) 65753517

  宁波市财政局

  六、考试用书订购、发放和考前培训

  (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广西财政厅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广西考区考试用书的征订、发放工作,考生报名时可自愿订购。

  (二) 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地方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委员会委员及考试命题专家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有关参考资料及举办考前辅导班。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考前辅导班:为方便考生参加学习,广西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利用网络资源与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合作,开通了网上考前辅导班,详情可登陆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gxicpa.com 查阅。

  (四)方便考生复习应考,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开辟考试问题解答专栏,自2006年6月起陆续回答考生在应考和复习中遇到的问题,请考生届时关注。

  如果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遇到教材中的专业问题,可向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传真,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开通24小时传真电话(01068703206);或发电子邮件,会计问题请发送至examkj@cicpa.org;审计问题请发送至 examsj@cicpa.org;财务成本管理问题请发送至 examcw@cicpa.org;经济法问题请发送至 examjjf@cicpa.org;税法问题请发送至 examsf@cicpa.org.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提问题进行汇总,对考试政策及教材专业问题,研究后集中解答;对涉及现行法规、制度、准则等政策问题,将提交有关机构研究;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办理对考生个人的解答事项。

  七、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 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报名点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公布后,在全区范围内开通成绩查询电话16886907;同时有手机的考生可以通过发短信的形式查询成绩,移动用户将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作为短信内容发送至01100168,联通的用户发送至81100168。

  (二)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 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 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2006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时间追溯到2002年。

  (五) 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交纳全科合格证工本费人民币6元。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六) 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八、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文件,并自觉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

  九、报考人员考试前期领取准考证时,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向考生发放《应考人员必读》,该《必读》中将收录考试期间答题卡(式样)、答题卷(式样)、应考人员基本信息填涂(写)方法、应考人员考场须知、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办法规则等,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十、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深入掌握注册会计师行业队伍状况,配合选拔和培训行业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在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实施英语测试,测试时间为9月17日19:00-21:00。参加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和已取得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通过英语测试发放合格证,并记录为行业基本信息,该项测试合格证不作为取得全科合格证的必备条件。关于在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增加英语测试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另行发布,报名工作将在2006年4月1日至4月30日进行。

  为方便在欧洲地区学习和工作的中国公民和外国籍公民参加200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将在欧洲地区增设考场,具体报名办法、考试地点等将另行公布。

广西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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