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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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5 12:2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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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于9月15日至17日进行,具体报名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考试办公室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日期 2006年4月7日至4月17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二)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报单科。 2.持ic卡的老生可凭ic卡和身份证报名。 3.其他年度的考生和新生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交纳一寸免冠照片二张,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登记表》。 4.报名费用,每一科目为50元。 六、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及相关辅导材料在上述报名点预定。 七、咨询电话:83300391、83312996。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简章。(各地报名点随材料附送) 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六年四月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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