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关于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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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17 15:3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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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厦门市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发售报名资料及报名时间:2007年5月21、22、25、26、27、28日(8:00-12:00;14:30-17:00)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续报考生(须持往年IC卡的考生)填表后可直接报名(特别提示:若持2005年以前IC卡的考生还需要提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黑白同底版照片两张); IC卡遗失的考生先补卡后填表,再报名,不必提交资料审核。 2.无IC卡或持外省IC卡的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2)身份证、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上均须原件)。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 已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五科成绩合格,未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内向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地址: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18楼)提交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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