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0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5月21至30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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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23 21: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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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市2007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 统计、 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定为5月21日至5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同时报考会计 、审计、 财务成本管理、 经济法 、税法5个科目, 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提供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校验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三)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 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 四、报名考务费按浙价费〔2001〕451号文件规定每科50元。 五、报名地点 市直设在丽水市注协(丽水市北苑路190号市财政局七楼) ,联系电话:2669237 ;各县(市、区)设在当地财政局会管科。 六、考试时间 2007年9月14日至9月16日。
七、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9月3日至9月7日。 准考证发放在各报名点。市注协联系电话:2669237。 未尽事宜,与当地报名点联系。 丽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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