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06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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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24 11:5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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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人考函[2006]21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 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0号)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36号),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 21、22日进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5月29日9:00至2006年6月9日17:00(24小时开通)。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2006年6月5日至9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截止。 2、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资格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方式 1、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填涂)。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存储编程功能)、比例尺。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事项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 (二)收费。根据国家计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为:客观题每科60元,主观题每科120元。 (三)考试用书、考试大纲在网上报名时一并预定。 (四)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处理。 (五)报考资格审核合格者再由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进行复审。 (六)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不需前往市考试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前的7—20天内可登录本中心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二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七)考生网上下载准考证后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作为2006年度考试、成绩查询、领取资格证书及下一年考试报名依据。 (八)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交免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到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窗口办理资格条件审核手续。 (九)市考试指导中心将对成绩合格者的报考资格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处理;符合条件者,由市考试指导中心颁发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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