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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08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6.23-7.1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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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7 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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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2546号及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含上缴国家每科42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85元(含上缴国家每科49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考试结束后按每人20元的标准拨给。考生需要缴款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八、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由省建设厅委托省建设厅干部学校负责,联系电话:0571-89968611,88867854。
九、成绩公布。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和打印考试成绩。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1.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 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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