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7月4日起报名 |
|
|||||||
2008-7-7 18:32:16 |
英途网 www.einto.com |
|||||||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对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规定执行,对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按照《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的规定执行。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收费字[2006]80号文规定,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费按每人每科130元收取。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文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收费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 六、考试范围 (一)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房地产基本制度》(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4个科目。 (二)2008年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4个科目。 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三)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七、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以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进行。 (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均须使用2B铅笔和橡皮,请参加考生自备。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八、省人事厅和省建设厅共同负责全省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辅导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 九、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准考证发放工作,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办法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务工作计划 2008年7月4日9:00-10日17:00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 ||||||||
| ||||||||
| - 相关内容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