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08] 86号)要求,今年10月11日、12日将对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为保证考试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务工作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信息管理 1.各卫生考试管理机构自2008年8月12日起,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报名工作,请各考点务必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有效地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采用考生个人网上预报名方式。各地考生自8月12日9时起,至8月24日17时截止,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 3.各考点、报名点于8月13日至8月26日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各市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考生须持《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实习鉴定表(外省学校毕业考生还需提交人事档案)到指定考点或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考点、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确认签字。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预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信息。 4.考点于8月27日至8月30日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5.考区于8月31日至9月7日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考点需提交考生的《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实习鉴定表(外省学校毕业考生还需提交人事档案),考生花名册(电子版和纸质),考生材料按照花名册顺序排列,并在箱外注明。 6.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座位,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1日。考区完成考场座位编排审核后,不得更改任何报名信息。 二、准考证打印 2008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试卷交接 1.考区在9月19日前确定试卷接收人员,详细填写《试卷接收信息表》(附件2),传真至我考区。 2.我考区在10月10日早8:30组织发放试卷和考生签到表,地点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经十东路268号601室),考区与考点进行试卷交接时,双方须首先确认试卷箱上的封条完整无损,然后开箱核对试卷袋数是否准确。经双方确认后,按要求填写交接单,交接过程须严格遵守保密要求,确保考试试卷万无一失。 四、考试筹备、实施 1.考试实施前,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考务人员、监考人员的培训,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考场、试室及座位标识的打印等相关准备工作。 2.各考点在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中,要按照人事部《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5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有关规定执行,明确各方责权,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要积极取得火警、地震、水灾、电力、公安、维稳办等相关危机处理部门的配合,在考试期间实行联席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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