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08年1月14日至28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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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31 14: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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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事局、建委(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4号)和河南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的通知》(豫人[2000]57号)的规定,现将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考点设在郑州。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考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的,两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个人打印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计算机管理的办法。手工填写的报名表不予受理。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打印填写《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所在单位同意,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填写打印《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附件2),到所在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报名手续。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报名信息录入计算机并校对,在规定时间将审批表、报名表(贴有办准考证照片的)、信息软盘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打印填写《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本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同意并填写打印《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同意,由主管部门携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贴有办准考证照片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报名手续。 中央驻豫单位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报考人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两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用于贴准考证的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 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财预外字[1996]30号、豫价费[1996]第294号)的规定,报考《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的收60元,报考其它三科的每科收50元,每人8元留给省辖市考试中心,其余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含上缴国家的费用)。 五、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2008年1月14日至28日全省统一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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