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08年2月29日截止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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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31 14:1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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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皖人办发〔2007〕141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与答题方式 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0日至11日举行,考试科目和具体时间为:
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考生可携带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管理模式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滚动管理模式,参加全部科目即4科考试的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者,只需参加指定的两个科目考试,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 档案号是识别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重要标识,为确保成绩有效滚动和准确查询考试信息,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和牢记档案号。 三、报考及免试条件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规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满3年;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满3年。 (二)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试部分科目,只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科。 1、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以上毕业;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省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9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从事监理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填写《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和建设部门共同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使用PTMIS录入报考信息,于2008年3月4日前将《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将报名数据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按《省直考区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3)的要求录入报考信息,于2008年3月4日携带考生报名表、资格审查汇总表、数据软盘及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届时省人事厅将会同省建设厅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 各市、各单位在受理报名时,务必严格坚持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凡在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人事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处理,统一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合肥市。考前一周,各市人事部门和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并及时发给考生。考生个人也可于2008年5月8日至9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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