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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2007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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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 16: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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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教育厅接到未经证实的群众反映,南昌市个别公司面向社会开展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承诺参加他们组织的培训,可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代办教师资格证。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从2007年开始,教师资格认定收费需要重新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省教育厅正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省教育厅于2006年12月已发出公告,告知广大考生我省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考试报名时间和有关政策尚未确定。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一旦确定,省教育厅将及时在江西教育网等媒体上发布通知,明确我省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及有关政策。

        为此,我厅再次重申: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省教育厅从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希望广大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不要轻信虚假承诺,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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