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0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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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5 23:4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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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0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开始启动。今年教师资格的认定范围仍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执行,即面向社会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对象范围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已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其他等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各级各类学校2005年应届毕业生;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 今年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与以往有三个不同点:一是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条件上网的考生,可访问山东省教师资格网站www.sdjszg.com 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两个周内到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交费、采集照片。无法上网报名的考生可以在现场报名。二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培训使用的教材、资料与上年相比有较大修改,考生应引起注意。三是考生的照片在报名现场取照。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月17—23日,进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及补修培训的网上报名; 2月28—3月7日,进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及补修培训的现场报名; 3月25日开始,组织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拟申请人员进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培训; 5月15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 6月1日公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考试成绩通过教师资格热线16892845查询。 7月底前,各认定机构完成对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和体检等;正式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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