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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资格认定:文书拟写——请示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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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5 9: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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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结语。请示的结语有“以上请示,请批复”、“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等。结语是请示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不能遗漏,更不能含糊其辞。 
  二、要求 
  (一)一文一事。一份请示只能写一件事,这是《办法》所规定的,也是实际工作的需要。如果一文多事,可能导致受文机关无法批复。 
  (二)单头请示。请示只能主送一个上级领导机关或者主管部门。如果需要,可以抄送有关机关。这就可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不越级请示。这一点,请示与其它行政公文是一样的。如果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必须越级请示时,要同时抄送越过的直接上级机关。除个别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一般不直接送领导个人 。 
  (四)不抄送下级。请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时不得同时抄送下级以免造成工作混乱,更不能要求下级机关执行上级机关未批准和批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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