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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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30 11:4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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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天津市卫生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参加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06]2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一)采用纸笔方式进行考试的各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2007年5月26日 上午 9:00---11:0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00 相关专业知识 2007年5月27日 上午 9:00---11:00 专业知识 下午2:00---4:00 专业实践能力 (二) 人机对话方式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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