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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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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30 1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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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现场确认:

  ⑴12月1日-12月5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生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已经单位确认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到所在县(市、区)卫生局进行预审确认,预审合格后,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直接由单位汇总报送市卫生局审核)。

  ⑵12月6日-12月13日,各县(市、区)卫生局职改办统一汇总《申报表》,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泉州市卫生局(考点)进行审核现场网上确认工作。

  ㈣报名费缴纳:考生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用(中级每人每门70元,初级每人每门50元),并妥善保管好缴费收据。

  三、材料要求

  ㈠考生到所在县(市、区)卫生局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3.本人近期2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请贴在《申报表》反面);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㈡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报名时须填写原档案号。

  ㈢申报护理专业中级、初级(师)的人员,还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㈣申报中级、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须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师)、初级(士)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从事现阶段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材料。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提交本专业下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㈤申报专业的专业代码在026至088之间(含026和088)的人员,还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试点单位,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全科医学中级的考生还必须提交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港、澳考生,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㈦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的人员,还应提供由所在地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其他说明

  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继续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做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㈡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㈢2007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纸笔考试(标准化试卷)的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基础知识 5月26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5月26日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7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5月27日 14:00-16:00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㈣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后,请先认真阅读《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网上申报流程手册》、《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2007年网上报名常见问题解答》、《考试机构名称解释及相关报考术语说明》等内容后,再填写、打印《申报表》。

  泉州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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