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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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30 12: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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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放宽报考条件。 2、考生申报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含)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3、今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各单位组织考生在网上预申报时可直接采集照片。在录入单位名称时要在单位名称前加上单位编码(单位编码见附件5)。单位到大庆考试中心确认网上申报时需携带考生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职称证、执业医师证(026-088)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查档材料),(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二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2份。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要正确填写原档案号、应报考科目。 4、考生要详细阅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并根据专业目录填写所报考专业及代码。 三、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06年11月10日至30日为考生网上预申报时间,2006年12月4日至12月8日为各单位到大庆人事考试中心确认网上申报时间。 (二)报名程序 2007年卫生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考生必须于2006年11月10日至3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 21wecan. 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2006年12月4日至12月8日,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签章后,携带全部材料到大庆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网上预报名的确认。 参加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大庆考生在本市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黑价联字[2001]5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两种,报名费均为15元/每人,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含代国家收费),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90元(含代国家收费)。 六、培训及参考用书 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及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政府职工大学干训部联系。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府街3号 联系人:邵龙江 电 话:0451-82626818、88091967 七、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间截止,数据库封闭以后,任何人不能补报。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三)应考人员考试时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四)应考人员考试前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遵守考场纪律,对考试违纪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200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200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4、200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5、单位代码表 大庆市人事局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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