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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4 13:37:47
四、有关要求
各区县人事、卫生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做好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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