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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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9 15: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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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人联字[2005]98号 各市州人事局、卫生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23号)精神,200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5月27日、28日举行,现将有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考生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报名方式。各市州采取现场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省中直驻长单位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8日至20日,现场确认时间:11月23日至27日。 2.现场报名时间:2005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 驻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统一到省人事厅办公大楼南侧50米富锦路邮局(建设街2766号,建设广场原省戏校对过)大厅报名;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驻其他市州省、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统一组织。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填写《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1,可按附件式样复印,也可到报名点领取,或从省职考办网站下载,省职考办网址:www.jlzkb.com,经单位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到人事职考部门报名。非公有制单位按人事档案关系,由人才市场或本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的《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贴在申报表背面; 2.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024至086之间的考生); 5.近期6个月以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6.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名参加原级别、原专业的考试(仍需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报名的人员或报名单位填涂《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报考人员和所在部门、单位要反复核对涂卡信息,确保无误。如涂卡信息不准确,其后果自负。 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取得国家资格证书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上年度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效。 (四)网上报名 驻长省、中直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 2.点击网上报名栏目; 3.由考生在网上填表并认真核对报考信息; 4.填表提交完成后,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粘贴照片,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5.网上报名的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11月23日至27日期间,到省直报名点现场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上述须提交的报考材料,审核确认报考资格并交纳考试费用。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三、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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