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06造价工程师考试7.5-7.7日报名 |
|
|||||||
2006-7-29 13:32:00 |
英途网 www.einto.com |
|||||||
各设区市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精神,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下同);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考试日期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安装工程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一个专业。 三、部分科目免试的条件 对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二)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三)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报名具体事项 (一)报名程序:报名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持有关材料到所在设区市建设局报名。各设区市建设局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报名表及申报材料汇总并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于7月7日前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省直、中直在榕单位报考人员,可持报名表和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直接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省直、中直、在榕单位人员报名时间:2006年7月5日至7月7日。 地点: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建设厅建设公寓409室) 2、各地报名时间及地点:由各设区市建设局、人事局商定。 (三)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 1、《2006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贴个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一张,二寸一张; 2、报名信息卡(用2B铅笔填涂);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学历证明复印件和原件(仅限新报考人员); 5、《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仅限新报考人员)。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考试收费 根据有关规定,报名费:每科10元。考试报名费由各设区市建设局统一收取后,全额上交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考试考务费:每科60元考务费。由各设区市建设局统一收取后,全额上交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厦门市交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各支行、分理处;收款人:福建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帐号:097010143300000974,开户行: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其他市均交当地建设银行票款分离专柜,收款人:建设银行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帐号:350860800219007684,开户行:建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 ||||||||
| ||||||||
| - 相关内容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