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07造价工程师考试5.29起网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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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30 15: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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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人考〔2007〕53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7号),现将《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10月20日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007年10月21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997年1月30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二)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三)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建议考生参加建设工程教育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5月29日10:00-6月5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6月20日-6月24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1.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北路301号) 报名点代码:5858 联系电话:63248620、63259366 2.上海房地产估价师培训中心(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运筹楼) 报名点代码:5959 联系电话:65980186、65988817 3.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武夷路150号) 报名点代码:2827 联系电话:62515770、62525522 4.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西藏南路765号,方斜路口,永惠大厦19楼1903、1904室)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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