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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07造价工程师考试5.28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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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30 15: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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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区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2007]69号

各市人事局、职改办,区直各有关部门职改办(人事、教育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7号)精神,现将我区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2:00—— 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

  程功能计算器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前(含8月)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15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5月28日至6月15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7年6月11日至15日,地点: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3、各市要按照自治区报名截止时间,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工作。同时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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