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0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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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23 15:4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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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计划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工作年限计算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文件依据:浙人职〔2000〕76号。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起,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前(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造价业务满25年。 二、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调整为: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时间的总和。 金华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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