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0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 |
|
|||||||
2006-5-23 15:46:41 |
英途网 www.einto.com |
|||||||
(六)续报考人员除上述1、3、4条规定外还须提交上一年度准考证或成绩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址:http://www.gdkszx.com.cn)下载)复印件一份。 (七)外省市转入的报考人员需备齐上述报考人员所需材料重新审核,并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附件3 关于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人考中心函[2004]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大连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已作变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务必将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以下简称《通知》)内容告知考生,注意学习了解有关文件精神。 二、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和考试的命题均以《通知》精神为准。原《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文件同时废止。 三、《通知》以及附件(“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建设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考生可通过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http://www.ceca.org.cn下载。 四、关于考试科目中涉及工程量计量部分,说明如下: (一)按照《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均需掌握。 (二)在《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考试中,上述两个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不同之处在考试中不作要求,试题只涉及共同部分。 二○○四年四月二日 | ||||||||
| ||||||||
| - 相关内容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