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0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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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23 16:0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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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人考院函[2006]44号文件精神,现将2006年度我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6年5月8日—5月19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10月14——15日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14:00—18: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科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五、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4科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准考证(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二)新考生 初次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身份证原件,部分免试科目人员需单位出具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聘书原件,经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盖章)会同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交纳报名费,填涂报名信息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电话:0717—6444987 六、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摄像、扫描、彩色打印费10元/人。 七、注意事项 1、“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缺一不可,应携带钢笔和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3、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考前半个月(10月8日以后),考生可凭身份证或发票在市人事考试中心203室领取。考完后请考生保留准考证(续报、办证时使用)。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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