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06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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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23 16:0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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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人办发[2006]119号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委),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79号)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10月14-15日举行。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考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考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造价工程师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各地于6月25日前将报名软盘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上www.scpta.gov.cn下载打印《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站,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川人职〔1997〕1号转发)第二章第八条和人发〔1998〕8号第四条规定进行资格审定。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审查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当地人事局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电话:83332590,联系人:国鲁皖)进行资格审定后,再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网址:www.scpta.gov.cn,联系人:李文利)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报名手续。 各地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2.在报名时,凡参加过2005年度考试的考生,应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查档案号,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各地在采集考生信息时应核对准确,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应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3.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务必将以下内容告知考生: (1)认真学习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附件( “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建设安装工程计价程序”)的有关规定。考生可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eca.org.cn)查询或下载该《通知》。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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