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免考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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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9 12:1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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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及有效期限 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享受其它待遇的必备条件(除免试)。从2004年起,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长期有效,晋升级别、转系列需达到新晋级别、系列的要求。 六、其他有关问题 (一)全区职称外语考试由自治区人事厅统一领导部署,并确定自治区内有效的合格标准;考试实施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更改其有关规定。 (二)各级人事部门职称主管机构负责考试工作的监督指导,考试合格证书的发放管理执行自治区有关文件。 (三)考生自愿参加考前培训和购买考试教材,报考点不得强制要求。 (四)盟市自行组织开展的盟市范围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称外语考试要求由各盟市自行决定。 (五)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让考生及时了解报名、考试、培训、发证等信息。 (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是一项非常严肃、细致的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职称主管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过去涉及职称外语考试的规定同时废止。 (八)本规定由自治区人事厅负责解释。 附件: 职称外语各等级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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